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编制2019年度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和附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临沂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和下载。
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人秘科联系(电话:0539-8726680)
一、概述
2019年,临沂市外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系列部署,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领导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进行调整。各科室均确定了1名信息工作员,负责信息公开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办公室2名人员兼职政务公开工作,1名人员专职负责网站管理维护,确保了工作日信息的更新、维护,保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二)分解任务,细化责任落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临政办字〔2019〕64号)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市外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了10余项公开任务,明确科室责任和完成时限,对信息公开进行定期督查。
(三)程序严格,运行有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报送、审批、责任追究程序流程,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和责任,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程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运行有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平台建设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方面,截至12月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74条,涉及外事接待、因公出访、党建等。业务类62条,政务公开信息38条,公示公告24条。平台建设方面,我办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不断优化网站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增强互动交流功能。7月份临沂外事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外国人来华邀请、APEC商务旅行卡和领事认证代办等3项窗口服务业务均可实现网上受理,实现“不见面审批”,让企业和群众“零跑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在接到申请后我办及时进行了回复。不存在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办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办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严格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对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责任准确,无泄密事件出现。同时建立规范有序的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管理,强化督促检查。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相对于形势发展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办将加强对《条例》、《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育机关干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基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力度。不断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
九、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办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