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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商务)申办指南

2024-12-06 15:11:24  点击:[]

●事项名称

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商务)

●受理依据

根据外交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相关规定

●申请条件

注册地以及纳税地在临沂的单位邀请外国人来华,可以按照规定向临沂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以下简称临沂市外事办)申请《邀请核实单》;

《邀请核实单》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中介申请办理。目前为止,我办没有许可任何中介机构公司代理外国人入境申请。

●办理材料

一、注册

登陆“山东省因公出国审护签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用户“注册”。

二、申办材料

登陆平台,点击“来华邀请”,选择“来华邀请申报”录入所需信息,最后在附件信息中依次上传以下附件(“附件受理意见”一列为我办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用,申办单位上报被退回后,按照“附件受理意见”重新修改附件后上报):

详细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申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1份:无固定格式,用中文出具,内容主要包括外方被邀请人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护照号、国籍等)及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业务往来情况、来华事由及行程等,邀请函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邀请核实单》申请表1份;

3、外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英文营业执照需由有资质的中国翻译机构提供英文翻译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翻译件均要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翻译机构翻译资质证明文件);

4、被邀请人的英文在职证明及翻译件(在职证明需以外方单位名义出具,用外方单位专用信笺打印;内容应包括被邀请人的姓名、职务、出生日期、护照号、来华目的、抵离日期、访问地点、费用来源等,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亲笔签名,在职证明需特别证明担保其在华期间合法停留并按时回国);

5、被邀请人的护照信息页(必须清晰可见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期等信息,且护照有效期需半年以上);被邀请人最近一次来华的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如被邀请人首次来华,须提供被邀请人近三年去第三国的M或F类签证页以及出入境页;最近一次出入境记录在老护照上的,需同时提交老护照信息页;

6、被邀请人在华详细日程(须注明具体入离境时间),在临沂日程需达到总日程的三分之一;

7、业务往来记录:与被邀请人所在外方企业的业务往来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海关报关单、海关提货单、加盖银行章的中国国内银行收付款报文单、国际结算通知单等;

8、保证书。保证书须由申请单位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盖章,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得到有效保证,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出入境管理规定并按时离境;如被邀请人在华从事违法活动、非法滞留或发生其他意外事件,申请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9、邀请人不在国籍国申请签证的,需提供所在国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复印件及翻译件(非英文证明需由有资质的翻译机构提供英文翻译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均要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交翻译机构翻译资质证明文件);

10、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销签

在填报的被邀请人入境日期后90天内完成“销签”操作,否则单位账户将被自动锁定。“销签”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来华销签表》(模板在市外事办网站“外事服务-邀请外国人来华”栏下载)及被邀请人签证页、护照出入境页扫描件、在临沂期间住宿凭证等其它来临沂凭证,如被邀请人未来华,则仅需加盖单位公章的《来华销签表》,准备好以上所需销签材料提交至审核员。

四、对申请单位的管理

(一)邀请单位和个人须对邀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邀请单位或个人存在弄虚作假、转手倒卖等行为,将约谈法人并暂停单位申办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二)被邀请人入境后,实际未前往邀请单位参加商务活动的,应提供充分、真实、有效的说明材料,无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我办将视情况对申请单位暂停申办资格。

重要提示

指南中所要求提供的表格模板及样表可在市外事办网站“外事服务-邀请外国人来华”栏下载

●办理地点

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政务中心外国人来临投资工作综合服务专区A-133窗口(1楼东北)

●联系方式

电话:0539—8726683,0539-8726686

平台:https://wsglfw.sdfao.gov.cn/#/

外办官网:http://fao.linyi.gov.cn/

邮箱:ly872668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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