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印 发 <全 面 深 化 法 治 领 域 改 革 纲 要(2023-2027年)>的通知》(中发〔2023〕16号)、《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法委发〔2024〕4号)规定,现将市外办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办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与年度学习核心内容。通过举办专题读书班、融入“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学细悟法治思想与党纪党规,推动两者深度融合。班子成员带头研讨交流、撰写心得,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
二是深化培训研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法治督查业务培训班和全市政府立法暨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依托“外事干部大讲堂”等自有平台,年内举办2期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等专题讲座。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利用办门户网站、“临沂外事”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解读文章、图解、视频。深入县区、外向型企业和社区开展“外事政策业务宣讲”活动15次。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具体部署,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将法治要求贯穿于外事工作全过程。
二是健全领导体制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均经集体讨论决定。办主持工作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将班子成员履行法治责任情况纳入年终述职。
三是强化督察与落实。将法治工作纳入《市外办2025年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法治督察机制,对重点领域开展内部督查4次,确保各项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见效。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开展的各项法治督察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推进地方立法情况
一是参与立法调研与意见反馈。围绕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等主题,参与市政协、市人大意见征求工作,从外事工作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程序,及时组织对现有外事管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制度体系的合法性、协调性和时效性。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机构职能与制度体系。修订完善经费使用、公务用车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单、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等服务流程,全年受理相关业务近千件。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与执法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因公出国(境)审批、外国人来华邀请核实等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确保程序公正、结果合法。
三是强化权力监督与公开。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财政预决算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司法和社会监督。
(五)推进公正司法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为相关案件审理提供外事政策咨询、翻译协助等服务,共同维护司法权威和公平正义。在处理涉外事务时,注重告知和引导中外当事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畅通合法救济渠道。未发生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外事业务开展精准普法,举办外事政策解读及涉外服务培训5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RCEP规则、开拓国际市场等涉外政策解读。
三是稳步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继续聘用本单位1名拥有司法证书的同志为公职律师,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涉外法治实践。紧密配合上级外事和司法部门工作,撰写报送评估报告、工作总结10余篇。组织企业参加中坦、中津、中贝等经贸对接会,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支持。
二是壮大涉外人才队伍。建立临沂市翻译人才库,完成多轮纳新工作,根据全市重大涉外活动需求动态管理全市外语人才。通过专题培训、活动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翻译干部的综合素养、实践能力。
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在深化学习与转化运用上持续用力。制定2026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计划,增加领学研学和研讨交流比重。开展外事工作法治化专题研究,推动形成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成果。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在压实责任与全员提升上精准发力。修订完善办内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将法治建设责任压实到各科室、各岗位。制定覆盖全员的法治能力提升计划,依托网络平台、支部学习等载体,创新开展法治主题学习教育。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开展一次调研指导法治工作。
(三)在补齐涉外法治短板上攻坚聚力。推动建立由外办牵头,司法、商务、公安、国安等部门参与的涉外法治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探索与高校、律所合作建立实训基地。围绕商城国际化等重大战略,研究编制重点国别地区法律风险防范指南,提升精准服务水平。
(四)在强化督察与严肃问责上动真碰硬。增加法治督察频次,拓展督察领域,特别加强对因公出国、外宾邀请等外事管理活动的法治风险排查。强化督察结果运用,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各项外事管理权依法规范行使。